
工傷定義與範圍
在香港,工傷的定義主要依據《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根據該條例,工傷是指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條例》指定的職業病。這裡的「因工」二字是關鍵,意味著意外必須與工作有直接且緊密的聯繫。常見的情況包括在辦公室滑倒、操作機器時受傷、或因長期重複性動作導致勞損(例如腕管綜合症)。
一個經常引起爭議的問題是: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算工傷嗎?根據香港現行法例,一般情況下,僱員在往返住所與工作地點的日常路線上發生意外,並不自動被視為工傷。然而,存在一些例外情況。例如,如果僱員在執行僱主指派的工作(如外出送件、開會)的途中發生意外,則屬於工傷。此外,如果僱主提供專車接送服務,員工在上下專車的過程中受傷,也可能被認定為工傷。僱員必須清楚理解這些細微差別,因為這直接關係到能否獲得補償。根據勞工處的數據,2022年香港共呈報約37,000宗職業傷亡個案,其中涉及上下班途中的爭議個案佔一定比例,凸顯了明確界定範圍的重要性。
當意外發生後,僱員應立即通知僱主,並盡快前往醫院或註冊醫生處求診,以確立受傷與工作的因果關係。這份醫療記錄將是後續申請工傷補償和取得工傷病假紙的基礎。若對是否屬於工傷存有疑問,應盡早諮詢勞工處或尋求法律意見。
如何取得工傷病假紙?
工傷病假紙(又稱「醫生證明書」)是工傷個案中的核心文件,它不僅證明僱員需要休假療養,更是向僱主或保險公司索償工傷病假錢和醫療費用的關鍵憑證。那麼,如何正確取得這份重要文件呢?
需要看哪些醫生?
為確保病假紙的權威性和認受性,僱員應優先選擇前往公立醫院或衛生署的診所求診。這些醫療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最廣為僱主和勞工處所接受。如果情況緊急,可先到公立醫院急症室。若因各種原因選擇私家醫生,必須確保該醫生是香港註冊醫生,並且其簽發的病假紙能清晰說明傷病與工作的關聯性。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僱主合約或公司政策可能指定特定的醫生或醫療機構進行工傷評估,僱員應事先了解並遵循相關規定,以避免日後出現爭拗。
病假紙需要包含哪些資訊?
一份合規的工傷病假紙必須包含足夠的資訊,以支持工傷索償。以下是最基本的要求:
- 僱員個人資料: 中英文全名、身份證號碼。
- 醫生資料: 醫生的全名、註冊編號、簽名及診所蓋章。
- 診斷詳情: 清晰的傷病診斷結果,例如「左腳踝扭傷」。
- 病假期限: 明確的休假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
- 與工作的關聯性: 這是工傷病假紙的靈魂。醫生應在證明書上註明傷病是「因工作意外引致」或類似字眼。如果醫生未能直接斷定,僱員應主動並清晰地告知醫生受傷的經過。
- 覆診日期: 如有需要,應列明下一次覆診的日期。
僱員在取得病假紙後,應立即將副本交給僱主,並自己保留正本或清晰的副本作為記錄。如果病假紙上的資訊有任何錯漏,應立即要求醫生更正。
工傷病假期間的注意事項
進入工傷病假期,並不意味著可以完全放鬆對自身權益的警惕。這段期間有幾個重要事項需要僱員謹慎處理,以免陷入被動,甚至面臨工傷後被解僱的風險。
可以從事其他工作嗎?
絕對不可以。這是工傷病假期間最大的禁忌。工傷病假的本意是讓僱員有充足的時間完全康復。如果你一方面向僱主聲稱因工傷無法履行原有職務,另一方面卻從事其他有薪工作(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這將被視為嚴重的失信行為。僱主有權以此為由質疑你傷勢的真實性,甚至終止僱傭合約,並拒絕支付工傷補償。你的所有行為都應與醫生證明書上所描述的傷病情況相符。專心養傷才是唯一的正確選擇。
如何與雇主溝通?
保持透明、及時和書面的溝通至關重要。首先,在取得病假紙後,應立即以電郵或掛號信等可保留記錄的方式通知僱主,並附上病假紙副本。定期向僱主更新你的康復進度以及最新的病假紙。其次,如果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或你的直屬上司主動聯繫你,了解你的情況,你應如實告知,但避免透露與工傷索償無關的個人隱私。如果僱主提出任何要求,例如要求你接受由公司指定的醫生進行獨立醫療評估,你原則上應予配合,但最好事先了解該醫生的資質。良好的溝通有助於維持互信,減少誤會。如果溝通中出現任何不愉快的經歷,例如僱主無理施壓要求你提前復工,務必保留所有通信記錄,作為潛在爭議的證據。特別是在臨近工傷合約完結時,更需謹慎處理溝通,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因合約期滿而受損。
工傷病假結束後的復工安排
當醫生認為你的傷勢已經康復到可以重返工作崗位時,復工階段的安排同樣需要小心規劃,以確保安全,防止傷勢復發。
如何確保安全復工?
安全的復工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而非一蹴而就。首先,你應與主治醫生詳細討論,了解自己當前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返回原崗位,還是有需要進行一些工作調整(例如「放輕工」)。醫生簽發的復工證明書應詳細說明這些限制。其次,你應與僱主開會商討復工安排。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有責任評估工作場所的風險,並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為復工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這可能包括暫時調整工作內容、縮短工作時間、提供輔助工具等。僱員不應迫於壓力而接受超出自己身體負荷的工作安排。
需要哪些復工評估?
正式的復工評估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一環。除了主治醫生的評估外,大型機構或高風險行業的僱主可能會安排職業治療師或註冊醫生進行復工能力評估。這類評估會更具體地測試僱員的身體機能(如力量、耐力、活動範圍)是否能夠滿足特定工種的要求。評估報告會給出明確的建議,例如「適合原職復工」、「適合擔任輕便職務為期X週」或「仍需休假觀察」。僱員應積極參與這些評估,並確保自己完全理解評估結果。如果評估結果與你自身感受或主治醫生意見有重大出入,你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進一步解釋。一個負責任的復工流程能有效避免二次傷害,並為可能出現的工傷後被解僱爭議提供有力的客觀證據。
工傷爭議處理方式
不幸的是,並非所有工傷個案都能順利解決。僱主可能拒絕承認工傷、拖延支付補償,甚至在員工休病假期間或復工後找藉口將其解僱。若遇到這些情況,僱員必須知道如何保護自己。
如何收集證據?
證據是解決爭議的基石。從意外發生的一刻起,就應有系統地收集和保存所有相關證據。這包括:
- 意外記錄: 第一時間以書面形式向僱主報告意外,並自己保留副本。記錄意外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在場證人。
- 醫療記錄: 所有工傷病假紙、診斷報告、醫療收據、藥單等。
- 溝通記錄: 與僱主、上司、人力資源部門的所有電郵、即時通訊記錄(如WhatsApp)、信件和會議記錄。如果進行重要電話溝通,可考慮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錄音,或事後發送電郵總結談話內容要求對方確認。
- 工作記錄: 僱傭合約、工資單、出勤記錄等,用以證明僱傭關係和收入水平。
- 證人資料: 記錄可能目睹意外或了解情況的同事的聯絡方式。
特別是在面臨工傷合約完結前被解僱的情況,一份完整的證據鏈至關重要,能夠證明解僱是否與你的工傷有關。
尋求法律協助的途徑
當自行與僱主協商無果時,應積極尋求外部協助。首選的官方途徑是香港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該科提供免費的諮詢和調解服務,協助僱員處理工傷索償糾紛。你可以親臨勞工處辦事處或透過電話尋求幫助。如果爭議涉及工傷後被解僱,認為解僱屬不合理解僱或歧視,則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對於更複雜或金額較大的爭議,諮詢專業律師是必要的。香港律師會提供轉介服務,你可以找到專長於僱傭法的律師。此外,一些非政府組織(如社區組織協會)也會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切勿因害怕或覺得麻煩而放棄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法律設有時效限制(通常為意外發生後或傷病確診後24個月內),拖延只會對自己不利。
By:Fairy